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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院资讯 | 商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及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学期已经到来,大学生们也在为大学生活做准备。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别担心,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会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申请条件:

1.年级要求。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国籍与政治立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与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为人正直。

3.学籍与年级要求:必须是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或专升本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第二年及以上;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一定比例。

4.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学校或相关机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标准。

5.学术与荣誉: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表彰奖励者优先考虑。

6.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

7.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

8.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国籍与政治立场:必须是中国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与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诚信。

3.学籍与年级要求: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且处于正常学习状态。

4.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学校或相关机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对象为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5.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50%。

6.生活俭朴,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7.上一学年内无违纪行为,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8.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高质量推进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同时确保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商学院正式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现将评议小组名单公布如下:

奖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

组长:郭小凡

电话:189****7959

办公室:诚基楼512

副组长:刘因科

电话:133****3244

办公室:诚基楼418

组员:李敏、姚兰、曹洋、李琛、李义豪、温明双、刘青、王威、朱成智

在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公示期内,对拟获得奖项学生名单有异议者可以直接拨打学院反映热线,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以维护每一位参评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反映热线:0531-****8307


作者:李敏 编辑:刘因科、李敏 编审:刘杰、王燕、郭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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