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 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遴选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建筑专业指导委员会与交通运输专业指导委员会下达给我院的培育人员指标,经院部推荐,教务处审查,专职委审批,我院共10名同学进入遴选名单。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是指主要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求,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遴选、共同培育、共同认定,能够弘扬齐鲁文化、传承班墨精神、精修技能技术技能、勇于创新创业、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匠气·匠心·匠技”的优秀职校学生。培育期满,各专指委根据分专业(类)认定标准,对培育对象开展终期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学生,山东省教育厅将统一颁发“齐鲁工匠后备人才”证书。
作者:林心璐 编辑:丁厚光 编审:秦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