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指引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2日 00:00    作者:hr         点击:

一、女教职工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住院收据(发票)原件

3.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女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明手机号)

6.一套住院病案复印件盖医院红章

7.有生育并发症需鉴定者,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及两份身份证复印件

二、引、流产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医疗费收据(发票)原件

3.已婚未育者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女教职工单位开具的已婚未育证明;计生部门准予生二胎的流产需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明手机号)

5.诊断证明或假条原件

6.门诊病历复印件或住院病案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三、计划生育手术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手术费收据原件

3.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明手机号)

4.诊断证明或假条原件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四、男教职工配偶生育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3.男教职工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明手机号)

4.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省外办理一胎证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一套住院病案复印件盖医院红章

7.男教职工配偶户籍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者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生育险由单位办理不接待个人及家属。

上一条:2018年辅导员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民政厅

备案号:鲁ICP备17026394号-3  鲁公网安备-37018102000588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编:2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