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教体(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民办院校,机关有关处室:
为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全市学校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按照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拟于9 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县教体(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含幼儿园)、民办院校及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各区县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开展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机制建设、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极端天气应对措施、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对学校安全检查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检查组织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15 区
县教体局、直属学校及民办院校选派人员组成23 个交叉检查组(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2、3),第1-15 检查组由各区县教体局分管局长、安全科长(主任)、业务科室及所属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第16-23 检查组由直属学校及民办院校分管校(院)长、安全科(处)
长组成,其中每组排在前面的单位为组长单位,组长单位需派出1名分管校(院)长担任检查组组长、1 名科(处)长为联络员。各检查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组人数,检查用车由组长单位协调解决,检查人员需要住宿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自理。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交叉检查及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一)听取汇报。各类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二)查看资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三)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门卫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及周边治理、食堂食品及电气安全、校车管理与运营、集体活动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极端天气应对措施、安全风险防控平台使用等工作情况。
(四)总结反馈。检查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
五、检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2020 年9 月13 日前,各区县、各学校组织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交叉检查。2020 年9 月14 日至9 月25 日,检查区县工作组由组长随机抽取5 所学校进行检查,抽查学校应涵盖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及培训机构,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 2 所。对直属各学校、民办院校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检查组组长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交叉检查中,各组行程由各检查组根据情况自行联络确定,检查记录表自行打印。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当面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检查工作报告。
(二)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本次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检查组要合理计划,尽早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检查组要在2020 年9 月29日前,将本检查组形成的工作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电子邮箱,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要把所检查学校发现问题记录齐全)、意见建议等。其他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需要整改通知书的到龙奥大厦A807 领取)等文件资料于10 月15 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龙奥大厦A807)。
联系人:杜吉果、刘高田,联系电话:66608058、66608041,传真:66608058 ;电子邮箱:jnsjyjaqc@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量化赋分检查记录表
2.2020 年秋季学校安全检查分组表(区县)
3.2020 年秋季学校安全检查分组表(直属学校、民办院校)
济南市教育局2020 年9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