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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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来源: 作者:security

2021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为切实提高学生法律观念,增强防范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1年度“安全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强基固本构筑平安校园

二、活动目标

集中开展一个月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三、活动范畴

(一)安全标语类:安全主题标识、标语、图片、口号、卡通漫画等;

(二)应急演练类:应急逃生演练;

(三)安全视频类:安全微视频;

(四)宣传教育类:安全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演讲等;

(五)安全知识竞赛类: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参加。

(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的通知文件。

四、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电子版)发至安全保卫处邮箱;

(二)各二级学院于4月20日前将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作品发至安全保卫处邮箱;

(三)各二级学院于4月21日-25日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并选拔三名学生代表本学院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决赛(4月25日前将学生代表名单发至安全保卫处邮箱,见附件),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通过此次活动,评选安全宣传教育优秀组织等奖项;通过学生参加安全知识竞赛,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五、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活动方案,积极做好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对活动方案不落实、或走过场,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校内通报。

联系人:杨振宇

联系电话:18954112289

邮 箱:kwbw110@163.com

安全保卫处

2021年4月2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