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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件诈骗手段要牢记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来源: 作者:security

相信大家对于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件还有所记忆,我们一起还原案件细节,分析电信诈骗手段,精准应对身边无形的“骗局”,争当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员和传播者。

【案件细节还原】

2016年8月19日,临沂市罗庄区发生一起电信诈骗案,18岁的准大学生徐玉玉被他人以发放助学金为由,通过银行ATM机转账的方式诈骗9900元。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与其父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晕倒,出现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6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当今社会,电脑、智能手机和网络的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莫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烦恼,如电信诈骗、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等问题。

“徐玉玉案”发生后,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并迅速破案,既告慰了逝者,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沉重的心情。“徐玉玉案”虽然告一段落,但我们不该就让它如此被遗忘,而是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徐玉玉的悲剧重演。

从徐玉玉被骗身亡,到被告人认罪宣判,历经了一年多的时间,徐玉玉案件应当引发大家怎样的思考?

首先我们应有所启发,从自身来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辨别是非真假的能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要轻易上当受骗给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

其次我们能够看到,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态度强硬坚决,表现了政府对于电信诈骗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深。

【相关法律的出台】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两高的司法解释正式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特别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将入罪。同样于6月1日生效的《网络安全法》,也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这也意味着,现实正在朝人们希望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我们要这样做】

个人信息不泄露 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和本领

遇到问题要冷静 通过正当的渠道去验证

积极投身反电信诈骗的行列 争当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员和传播者

作者:赵争 编辑:赵争 编审:徐永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