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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欺凌行为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3日来源: 作者:张健

学生间的打架(冲突),有的明显是一方欺负人,那可以定性为欺凌。

但欺凌行为的认定不能凭某个人的主观判断,而是有评定方法。

大家先看看以下五类行为是欺凌行为吗?

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大家可能会说是欺凌行为的吧?

但其实不一定。

这五类行为是《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列举的,这些行为本身不一定是欺凌行为。

例如,甲同学给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乙同学也给甲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双方互不相让,则这不是欺凌行为。

如果是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的,则可认定是欺凌行为。

当然,即使五类行为不是欺凌行为,也一样要处理,因为是不文明和暴力行为。

还因为,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容易演变为欺凌行为。

除了以上五类行为,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也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欺凌行为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学生的感受,甲同学欺负了乙同学,甲同学说是开玩笑,这要看乙同学的感受。不能以开玩笑的名义实施欺凌。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欺凌行为的认定需要注意:

1.学生欺凌行为由学校的欺凌治理委员会认定,这个委员会有家长代表、法律专家、民警、社区干部等参与。

2.不是所有学生间的行为都需要认定,孩子认识到错误了,接受教训了,就可以,不一定非得认定是不是欺凌行为。

3.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4.欺凌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分析,根据情节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