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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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松懈 安全教育不停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0日来源: 作者: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位家长(监护人)务必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请家长们高度重视,与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一、防疫安全


为了保护好您孩子的健康,家长要教育孩子做到:必须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必须做到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与他人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必须做到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必须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做好防范措施。


时刻关注孩子体温变化,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体温监测和核酸检测上报工作。家长要及时回答孩子问题,积极与孩子沟通,不回避疫情状况,家长可以引导孩子关注权威真实的新闻和信息,指导孩子学会对信息进行判断,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学习并牢记“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教育孩子过马路走人行横道,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和机动车辆抢道;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道等,不得随意横穿,提高在交通行为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防溺水安全


溺水是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希望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经常向孩子们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孩子做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教师或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四、防自然灾害安全


自然灾害是大自然活动对人类造成的伤害,是一种不受人类控制的客观现象,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地震等。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现在已经能够客观地认识灾害成因,监测灾害先兆,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降低灾害损失及其危害程度。自然灾害虽然也可怕,但却不再神秘。教导孩子学会预防自然灾害。


五、心理健康。


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陪伴,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切忌用粗暴的方式教育子女,营造愉快的家庭氛围,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与人沟通、与人和睦相处,学会倾听与倾诉,遇事不走极端。


六、消防安全。


指导孩子学习并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方法,懂得如何使用灭火器,懂得通过消防通道疏散和应急逃生方法。家庭储备75°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物品,存放的位置要避免高温,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孩子碰触此类物品。


七、网络安全。


指导孩子合理利用网络。使用手机要适当控制时间,不沉迷游戏,不浏览和传播反动或有害的信息,不要外出会见网友,以防上当受骗或被侵犯。


八、饮食安全。


教育孩子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安全。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尽量选择新鲜的食品,少吃冷饮,不可暴饮暴食,警惕急性肠道传染病。


九、居家安全。


加强家中电源、燃气、热水器等用品的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帮助孩子正确使用,防止触电、中毒、烫伤等事故。做好家庭阳台、窗台、楼顶平台等区域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孩子不攀爬,谨防摔伤、坠落;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扔物品。教育孩子独自在家,不给陌生人开门。


十、防欺凌


家长要履行孩子离校后的教育和监管责任,保证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如有外出时,家长要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内容、和同伴、知归期,教育孩子不要同不良青少年到偏僻的破旧厂房、荒郊野外、树林田地及城市区监控盲区等,防止发生欺凌事件。


学生的安全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支持配合,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请家长切实担起孩子的监护责任,对孩子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预防意外的发生。确保每一个孩子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