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场变局不限于一时一事、一国一域,而是深刻而宏阔的时代之变。特别是近些年来,时代之变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人类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空前增多的时代。当此之时,“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是整个世界都在思考的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一世界之问的精准把握、深刻思考和科学解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国方案: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生命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核心是价值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得以构建和维系,关键就在于全人类要能凝聚价值共识。人类命运共同体事实上是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基础的共同体,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内核所在。当今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和危机,最深层、最内在、最根本的是价值冲突甚至价值撕裂,坚守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以解答世界之问,是抓住根本对症下药。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国率先提出的,但并非仅是中国的发明、创造,中国的贡献首先在于将之澄明,使之凝练和突出,强调坚守和弘扬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说法,一方面,“各国历史、文化、制度、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但各国人民都追求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和平与发展是我们的共同事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民主自由是我们的共同追求”。事实上,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世界各国人民价值追求上的异中之同,是各国人民价值追求的“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全人类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早已体现于联合国宪章之中。因此,坚守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就是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努力使联合国的崇高目标早日得到实现。
“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一世界之问,也是关涉人类存亡、前途的命运之问。马克思曾深刻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诸个体的存在”。也就是说,人类最起码要能够生存、有生命、活着,而且是诸个体一起的共同生存、共同活着——存在一定是共存共在,在此基础上再去追求好存在即幸福美好生活。“世界怎么了”,其实集中体现为当今人类面临着生存危机,人们起码的生存、共在受到现实的威胁,幸福美好生活也就成为问题。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人类要持续共存并通达美好,必须找到使之成为可能的大道。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一重大理念时,专门引用了中国古代典籍《礼记》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句话。基于人们对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一大道的已有认识,在把握其科学内涵时,特别需要注意从如下两个方面加以辩证理解。
一是共存的主体既包括不同国家、文明也包括不同个人、各类群体,但当前首先是指国家、文明。“全人类共同价值”中的“全人类”显然是与“非全人类”相对的,是对“非全人类”的超越。但是,这种超越不是替代,而是将全人类理解为一个结构化、历史化的整体即全球社会或人类社会。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所谓“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因此,“全人类”不是“非全人类”的诸主体的简单加和,而是处于“非全人类”诸主体的关系之中。这样的主体包括诸个体和不同层次的群体。在其现实性上,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既反映不同文明、国家间的价值共识,又反映诸个体之间的共同价值追求,从而贯通个人、国家、世界,形成完整的逻辑闭环。只不过,当今世界由不同文明、国家构成,民族国家依然是全球化时代最强大的主体,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及所谓“逆全球化”潮流、文明冲突加剧,都更加凸显了文明、国家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全人类共同价值时,在强调人民主体的同时就特别突出“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也就是说,全人类共同价值固然也是不同个体、不同群体共存与美好之道,但首先是不同文明、国家实现共存与美好的大道。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