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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必然与实践逻辑

发布日期:2021-11-09    作者:      点击: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考察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念,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回顾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的历史进程,我们会发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新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实践逻辑的展开,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必然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是对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总结。尽管其中有很多曲折,但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人民民主由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渐发展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中国人民民主新路的历史必然。一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另一方面,人民民主也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丰富了人民民主的结构要素和过程优化。

  中国的民主新路不断地走向全面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而这一民主就是人民民主。1945年,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的窑洞里向毛泽东提出了跳出中国旧政权兴衰治乱循环往复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自信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中国的民主新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走出的民主新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思想,同时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新路。

  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民主的理念,并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不断地实现了从“中心”到“全面”的发展,人民民主也逐渐发展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关系,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政治制度的框架中形成了多个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要素结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更是在全面发展人民民主的同时,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外部环境。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民主新路越走越宽,全过程人民民主也越来越成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得到越来越深入的发展:一方面,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人民有权利进入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国家的民主制度不断完善,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民主理论体系,开启了民主新路的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建设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历史必然。

  在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过程当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得到不断的丰富,过程也得到了全面的优化。中国的民主新路,破除了西方只重视选举的单过程民主,不断发展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只是强调选举、投票等程序不同,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从一开始就注重民主的全面性,用民主监督等程序设计和制度理念丰富民主过程,将民主由事前,发展到事中和事后。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人民民主也逐渐发展和丰富起来。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特征的三大民主,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结构和过程。后来,在中国政治发展历程中,中国的民主过程又增加了民主决策,发展成为四大民主,丰富了人民民主的过程链条。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新时代,民主协商又被加入到“四大民主”当中,形成“五大民主”的全过程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是一个结构性概念,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扩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结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发展模式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政治发展也是其中应有的要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以人民为中心这一要义延伸的政治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方面,而且全面地丰富了人民民主的内涵。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关注民主的过程,还关注民主的结果;不仅关注民主的程序,还关注民主的实质;不仅关注代表的代表性,更关注民众的直接参与。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虹桥街道视察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例,5年来,该联系点总计完成55部法律的意见征集工作,归纳整理各类意见建议1001条,其中已有72条建议被采纳。由信息采集员、专家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专业智库组成的信息采集网,包括了人大的干部、企业的经理等来自各行各业的信息采集员,形成了全员参与的民主。

  作为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着重要作用。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截至2020年底,上海25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200多次,提出建议2770条,其中247条在国家和上海市立法中得到采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小小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正诠释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气象”。截至2021年4月,国家立法机关共有230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民法典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25762人次提出的1021834条意见。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把“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国家法律,实现了全过程民主的制度化。

  民主选举的全面开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截至2021年4月,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代表共有262万多人,来自各民族、各行业、各阶层、各党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基层,城乡居民依法选举产生了近280万名村(居)委会成员。截至2017年,全国农村普遍开展了9轮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直接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5%;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参选率达90%以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民主协商实现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诠释了人民民主的真谛。第十二届政协五年来共收到提案29378件,经审查立案23975件,办复率达到99%。自201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至2021年4月,共收到提案23048件,多数意见和建议都得到采纳。人民政协为凝聚共识、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也积极投身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意见建议730多件,是新型政党制度的生动实践。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公民可以针对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直接参与到政府治理中来。从2014年开始,国务院开始组织“我向总理说句话”网民建言征集活动。2014年到2018年网民实名留言200多万条,达5.41亿字,内容广泛涉及三农、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2019年活动整理出1400多条有代表性的建议,精选整理出的网民建议90%以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得到了体现。目前,活动一直持续下来,成为常规性活动,至今已经征集了7轮。中国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达到国务院,直接参与到国家治理当中。从国务院到各乡镇一级的政府,都会在网站开设政府的领导信箱、热线电话,随时倾听公民的意见建议以及各种要求。

  作为中国“最大的民主”,基层民主不仅具有地域、单位的广泛性,还在主体、程序、方式、目标等各个方面表现出广泛性,鲜活、生动、直接地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形成了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农村村民自治、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城市居民自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建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仅如此,人民还发挥首创精神,创造了各种民主听证会、民主议政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民情通报会、民情直通车、社区议事会、乡村论坛、意见征求征询会、专家座谈会等决策、议事、协商的机制和形式,将人民的需求、呼声、意见和建议等有效转化为中央和地方的各类政策。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新路的实践逻辑必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命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丰富多彩,体现在人大、政府、政协等各个机关的立法、选举、协商、决策等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不但彰显了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在民主治理的过程中提升了治理效能,而且更新了人类对民主的认识。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新路的理论逻辑应然,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民主的时代命题。以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历史的必然;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又会丰富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这是逻辑的推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发展人民民主,创新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丰富了人民民主的内容。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