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你快来了解学代会团代会

发布日期:2021-12-05    浏览次数:

学代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简称。学生代表大会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按照《学代会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学代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干部职责★

(1)主席职责: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定期向党总支,团委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协调各方面的联系。

(2)副主席职责:学生会副主席是协助主席工作并完成分管工作。

(3)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起草学生会相关文件,出具证明等;加强学生会内部联系,人员协调及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制定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及章程;负责办公室考勤和评价,学生会成员履历及档案管理,归档各部门学年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学生会物资管理及日常维护;组织策划学院各种文体活动,出具活动策划案。

(4)学习部工作职责:组织干事查课(主要是晚自习),检查同学们中午上课迟到早退问题,做好考勤纪录;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力量,创造优良校风、学风;组织、开展关于学习类的的活动及竞赛;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维护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权益。

(5)文化宣传部工作职责:进行照片采集、活动推送、文案策划、新闻采集、通讯稿撰写;运营学生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搭建与广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网络交流桥梁;配合各部门各项活动的宣传及现场布置,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正确引领网络舆情和思潮的平台。

(6)文艺部工作职责:负责筹备、策划、组织学院各项文体活动;负责提供展示自我、结交良友的活动平台,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负责组织开展和配合各类校园文化艺术节。

(7)纪检部工作职责:监督、检查、保障同学们日常生活稳定;组织成员对学生宿舍问题进行检查记录,并公布检查结果;在安全与纪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通过对学生日常检查中,发现并解决学生校园安全问题,保障同学们在校安全,让同学们们有个良好的校园氛围;检查学院同学早课迟到和带饭问题,中午检查早退问题,应到同学们的正确学习和生活规律。

(8)生活部工作职责:对教学楼内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传达校、院对学生生活方面的有关决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学院卫生区的清洁打扫;负责收集广大同学在生活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平时注意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并协商解决问题;早操结束后检查宿舍卫生,上午课间监督检查学院教学楼及周围同学吸烟问题,中午检查教室卫生。

(10)体育部工作职责:负责协助学院团总支主办的各类活动;负责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帮助全院师生塑造健康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维持学院同学跑操秩序,做好各个班级出勤考勤记录;下午课间安排学生会成员检查教学楼内吸烟问题。

★ 基本职权 ★

(1)筹备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筹备选举下届学生委员会。

(3)召开各班委员会议,总结,讨论学生会工作,布置和检查各班班委会的工作。

(4)对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代表大会,团代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并讨论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团代会是按照团章规定从团中央到各级行政区域的各级地方团委、各具体基层单位团委团总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召开的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法规基础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等规定的总和。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总则,团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都是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团 的代表大会是团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了保 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内选举规则根据团章规定,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代表构成与产生办法,召集会议方式及召开会议的报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些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团章规定。

团大的各级代表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 指导思想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指导思想:

制定两个选举规则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团的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两个选举规则的各项条款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团内选举必须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这是从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出发,健全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立足点。选举规则规定,团的各级组织拟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候选人人选及其选举办达等重要问题,在报告上一级团组织的同时,必须报请同级党组织批准,取得党组织的领导。

(2)团内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选举规则规定了团员女团内选举各环节中享有的民主权利。同时规定,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酝酿讨论;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3)团内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它较之于等额选举为团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代表和领导人,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余地,它是团内选举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始于团十二大通过的《团章部分条文修正案》,成为团内民主选举的一项基本要求。选举规则规定了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并根据团的地方和基层组织的不同的特点规定了实行差额选举的具体方式。

(4)团内选举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民主程序。

作者:魏爽 编辑:戴佳荣 编审:张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