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84周年。为在青年学生中进一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伟大成就,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增强爱国情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续写新的篇章、创造新的辉煌。
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84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主题:
“歌唱祖国 逐梦青春”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暂定)
1、时间:①、11月12日——11月16日(准备)
②、11月18日——11月29日(初赛)
③、11月21日晚18:30——20:30(音乐大师课-赛前指导)
④、12月5日(周四)(决赛)下午13:30——15:30
2、地点:①、准备阶段:各团支部自行安排
②、初赛地点: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行安排
③、赛前指导:诚基楼学术报告厅
④、决赛地点:诚基楼学术报告厅
四、要求
1、参赛合唱队以团支部为单位,每队人数为60—80人,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参加演出的所有演员均为本团总支团员,不得外借人员。
3、参赛歌曲:每支代表队演唱两支歌曲,一支为必选歌曲,一支为自选歌曲。必选歌曲《我和我的祖国》,自选歌曲须与歌颂党、社会主义、歌颂祖国、歌颂新中国发展历程中的伟大创举为主旋律的歌曲。
4、各参赛队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起哄、喝倒彩。并保持演出报告厅的环境卫生的良好。
5、要求舞台着装必须统一,艺术形式多样化。
6、自带伴奏(可采用乐器现场伴奏)。
7、各参赛队可利用晚自习结束或其他课余时间进行训练,比赛训练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8、11月12日起开始宣传阶段;由各学院宣传部负责绘制该学院合唱团的2张海报,以展现团队的风采。
9、在广播站进行各学院大合唱的宣传以及“12·9”、祖国发展重大历史节点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创举的意义解说,并且宣传部需要在相关宣传栏中同步相关信息,使每一位同学都能了解到该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加强本次活动的教育意义。
10、11月21日将邀请到《中国好声音》山东赛区音乐总监对我校合唱比赛进行公益大师课-赛前指导。各代表队到诚基楼进行发声、音准等音乐理论学习。
五、报名方式
1、各团支部在11月16日前将合唱曲目、合唱人数及参赛具体情况和要求以书面形式上报团总支。
2、各团总支在11月26日前将初赛选拔曲目、合唱人数及参赛具体情况和要求以书面形式上报院团委。
3、各团总支选派一个代表队,参加决赛。
六、评比标准(总分10分)
1、演唱内容为歌颂社会主义、歌颂党、歌颂改革开放的主旋律歌曲。(3分)
2、演唱声音洪亮、整齐、音色优美、音调准确。(2分)
3、表演者精神饱满、演唱和谐、合唱形式新颖独特。(2分)
4、歌曲时代感强、有领唱、分部、和声。(2分)
5、整体表现效果较好、服装统一、整齐、得体。(1分)
七、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组织奖2名
校团委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