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山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在山东省教育科研网公布了《关于认定11家单位为首批山东省职业能力考试考点的通知》(省职建工委〔2018〕03号)。我校获批山东省首批职业能力考试考点单位。
2018年10月,山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面向全省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企业、职业培训学校等有关单位发布了《山东省2018年有关单位设立职业能力考试考点工作通知》(省职建工委〔2018〕02号)。接到通知后,我校高度重视,教务处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经过山东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认定我校为“山东省职业能力考试考点”首批11家单位之一。
《全国职业能力证书》是用人单位招聘、考核、上岗、选拔、晋升人员的重要依据;是大学生求职就业的重要参考证书;是各类在职人员能力提升的证明;是社会需要、企业认可、个人职业能力发展的重要有效凭据。具备有效、通用、专业、公开、公正等特性。
山东省职业能力考试考点单位的认定通过,对于学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学生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学校进一步拓宽社会培训和社会服务能力提供了更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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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隗茂虎 编辑:朱宏雁 编审:池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