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6 来源: 教务处 作者: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现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请认真研读本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及《高校申报必读-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2),查看工作安排,并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二、申报书、协议盖章

    项目申报期间每周二集中办理一次申报材料审核、盖章。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对接企业咨询确认盖章主体为教务处公章或者学校公章,确认后将盖章材料报送至院部,院部审核后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命名格式为:XX学院_项目名称_负责人姓名_协议(或申报书)_盖章主体),材料提交不合格的不予盖章。请申报教师做好申报进度安排,最迟于企业申报截止前一周提交申报材料。

    三、立项材料提交要求

    立项名单公布后各学院需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XX学院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扫描版(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申报书);

    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书扫描版(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协议)。

    四、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2.教育部公布的协议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电话:80958063。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2.高校申报必读-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3.XX学院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