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13 点击:
各位读者:
为更好的开展读者服务,方便读者找回遗失物品,我校图书馆在第三阅览区东门南侧设置失物招领处。图书馆每日巡馆后会将读者遗失的物品放置于失物招领处,前来认领失物的读者请按要求填写《失物认领登记表》后领取自己的物品。
再次提醒各位读者保管好自己的财务,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入馆阅读时将其他物品放置于储物柜中,离馆时带离自己的物品,长时间占柜将按照失物处理。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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