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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图书馆存包柜使用须知

时间:2024-12-16 点击:

一、为方便广大读者,图书馆在一楼设置存包柜,仅限本校读者在馆内使用。

二、读者在每天闭馆之前,务必将各自所存物品取走,便于其他读者使用。如有3次以上闭馆未取,将暂停其使用权限。

三、存包柜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或其它有腐蚀性的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手机、现金、文件等贵重物品请勿放入存包柜以免丢失,如有违反放入者,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五、读者如无法存、取物品,需联系图书馆服务台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操作,读者个人不得强行开锁,因强行开锁造成的设备损坏和损失由读者承担。

六、图书馆将不定期清理存包柜,占柜者将被暂停图书借阅权限和存包柜使用权限。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联系电话:0531-80958059  邮编: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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